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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江苏巨浩律师事务所解答
发布时间:2020-02-13 5267人看过
庚子鼠年,开端不易,新型冠状病毒在华夏九州肆虐。卫健委在2020年1月20日发布公告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 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那么我国对传染病防治有什么应对措施吗?年后小伙伴们还能不能愉快地玩耍了? 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这次疫情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
薛丽萍律师受邀做客“宁姐工作坊——法律版”
发布时间:2020-02-11 5029人看过
举国上下都在齐心聚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我所薛丽萍律师受南京市妇联邀请与在线上为大家提供一些法律有关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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