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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丽萍律师受邀做客“宁姐工作坊——法律版”

发布时间:2020-02-11 2172人看过

举国上下都在齐心聚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我所薛丽萍律师受南京市妇联邀请与在线上为大家提供一些法律有关的建议。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不断蔓延,已经成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几乎袭卷全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2020年1月20日也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巨浩律所主任薛丽萍律师通过这个平台与大家沟通如何做到谨“言”慎“行”,保护自己,以期给大家带来帮助。

谨“言”。在这个特殊时期,各种谣言也纷至沓来。比如近期网上就有流传国家实行空中播撒消毒液的行动,不过这个谣言很快就被证实,蒙在鼓里的人也都幡然醒悟。腾讯新闻“较真”辟谣平台上线,几乎隔几个小时 就有一条辟谣消息,非常时期的谣言数量可见一斑。

因此特殊时期,一切未经权威机构认可的“神机妙法”、疫情情况、好物推荐,请大家不要去盲目相信,不要去盲目传播,不要去盲目评论,更不要盲目地随性地抒发自己的情感。

慎“行”。在这个不一样的新年,各种媒体不断转发疫情的图片和文章,处处都是关于武汉肺炎疫情的新闻,大家无心做别的事情,紧张、焦虑,仿佛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在如此“高压”的状态下,各种问题也会出现。

如隐瞒曾去过武汉或有与武汉人员接触史,发现自己有发热症状后还四处聚会,致使自己没有病情及时得到相应的治疗,还感染了身边的人甚至医护人员。在相关政府、社区开始采取关停人群聚集的营业场所、出门需要戴口罩、小区封闭式管理等措施后,还出现了不配合安检工作,仍聚众打麻将等不和谐的行为。

以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严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可能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最后,如果我们不幸被传染了,我们更要做好防范工作,妥善处理自己产生的垃圾,否则按照相关规定将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定罪处罚。

特殊时期,作为一个普通人,停止不必要的恐慌,保持住自己的理性,积极配合各级政府的防控要求就是对国家最大的支持!也是对抗击病毒的重大贡献。最后面对新型冠状病毒,让我们一起牢记18字口诀:勤洗手,不外出,不聚集,戴口罩,讲卫生,不谣传。

相信正在以命相搏的医生、相信正在埋头钻研的专家、相信一切都会变好!相信我们的党和政府有能力控制疫情!我们普通老百姓要谨言慎行,一定会赢得战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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