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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夫妻分居一年,起诉离婚:我所陈丽律师为被告追回15万借款及抚养费

发布时间:2026-05-17 556人看过

 恋爱自由,婚姻不易。当感情走到尽头,和平分手固然理想,但现实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往往成为争议焦点。本文通过陈丽律师近期代理的一起真实离婚案件,解析法院如何认定婚内借款及抚养费问题。

案情回顾

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于2019年自由恋爱,2020年4月登记结婚,同年11月生育一子。婚后因家庭琐事频繁争吵,2021年3月,原告搬离共同居住的房屋,孩子由被告照顾。此后双方开始分居生活。
期间,原告多次提出离婚。2021年5月,被告通过微信联系原告,要求其归还此前所借款项,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原告仅同意归还15万元借款,并表示愿意出具借条。
虽然双方均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费问题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2022年5月,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委托陈律师应诉。

办案过程

陈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梳理案件事实,指导被告系统收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据:
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原告承认借款及双方沟通抚养费的过程;
朋友圈截图:辅助佐证双方感情状况及分居事实;
借条:明确原告借款15万元的真实意思表示;
银行交易明细:证明款项实际交付及资金流向。
通过以上证据,陈律师成功向法院展示了原告向被告借款的事实基础,以及被告长期独自抚养孩子的实际情况。

案件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
  1. 准予双方离婚;
  2. 原告应偿还被告15万元借款;
  3. 原告依法支付分居期间以及未来的孩子的抚养费。
该判决充分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法律要点解析

一、婚内借款是否有效?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之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成立民间借贷关系,只要具备以下条件:
双方有明确的借贷合意(如借条、聊天记录);
款项实际交付;
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本案中,原告出具借条并承认借款事实,法院予以支持。

二、分居期间子女抚养费由谁承担?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分居或离婚而免除。本案中,孩子长期由被告照顾,原告未承担相应抚养责任,法院依法判决原告支付分居期间及之后的抚养费,具有充分法律依据。

承办律师


图为陈丽律师

本文仅作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如您遇到类似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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