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父亲生前出借款项,去世后女儿能否追回?陈丽律师助力还原借贷事实,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借款!
发布时间:2026-04-26 778人看过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出借人突然去世,其继承人能否继续主张债权?近日,本所陈律师代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圆满结案,法院全面支持了原告李女士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程女士限期偿还借款本金80万元及逾期还款利息。
李女士的父亲与被告程女士原系同居关系。2023年2月,应程女士要求,李女士的父亲向程女士的朋友出借80万元,双方约定该笔借款于2023年12月前还清。然而,该朋友并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
2023年11月,程女士主动出具借条一份,替代了原借条,承诺自己将于2023年12月底前还清全部借款。
遗憾的是,2023年12月,李女士的父亲不幸去世。而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程女士仍未偿还任何款项。作为父亲的法定继承人,李女士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程女士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陈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案情,明确了本案的核心诉讼要点——必须用扎实的证据证明借贷法律事实的存在,并证明李女士作为继承人的诉求合法合理。
围绕这一核心思路,陈律师向法院提交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据:
通过上述证据的有机组合,陈律师成功形成了闭合的证据链,高效、迅速地让法律事实取得了法院的认可,为诉讼请求获得支持奠定了坚实基础。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借贷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程女士出具的借条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李女士作为出借人的法定继承人,依法有权继承涉案债权,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最终,法院判决:
被告程女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女士偿还借款本金80万元及逾期还款利息。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出借人去世后,继承人追讨债权”的民间借贷纠纷,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债权作为财产性权益,属于遗产的组成部分。出借人去世后,其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该债权,并以自己的名义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因此,李女士作为父亲的法定继承人,具备本案的适格原告主体资格。
本案中,程女士出具的借条是认定借贷关系的核心证据。律师提醒:借条应当内容完整、意思表示明确,最好包含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息约定等要素。如有可能,建议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记录等辅助证据加以佐证。
民间借贷纠纷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本案中,程女士承诺2023年12月底前还款,李女士在其父去世后及时提起诉讼,不存在诉讼时效届满的问题。
陈律师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注: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案件细节已做脱敏处理)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也遇到类似民间借贷或遗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困扰,欢迎随时联系本所,我们将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全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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